數字微波通信的監控系統的概念
時間:2013-02-21 發布人:管理員
數字微波通信的監控系統的概念
從重慶監控公司了解到,對一條微波通信的傳輸信道(主用與備用)及設備運行情況的監視與控制簡稱為“監控”。
CCIR在建議第577號中,對無線電接力通信系統規定了2500 km的假想參考電路,在測量時間至少為一年的周期內,有效利用率應不小于99.7%。
為了達到這一指標,一條微波線路上的主用波道若出現設備故障或電渡空間衰落過大時,需立即倒換備用波道工作,達到不中斷通信的目的。對信道的切換應由監測與控制系統完成。
在微波中繼通信系統中,微波站分為主控站和被控站。主控站具有集中監控功能,可借助于監控系統的遙測、遙信和遙控功能對無人值守的被控站進行集中監控。